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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预约2023年度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通知

2025-12-04 17:19:32

尊敬的客户朋友们:

我司即将开启锂电池类2023年度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预约申请,相关内容通知如下:

1、预约相关

2022年11月7日起,我司开始接收2023年度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预约。申请时,请注意鉴定书使用年份的选择,可根据需要选择“2022年”或“2023年”,委托接收后,运输条件鉴定书的使用年份将不能更改。

同一样品同时申请“2022年度”及“2023年度”相同运输方式,或不同运输方式相同年份,或不同年份不同运输方式的多种组合申请情况,可享受费用优惠(铁路运输方式除外),具体优惠方式请与业务专员确认。

2、鉴定周期

2023年度鉴定书最早取件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。

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29日办理的2023年度鉴定书, 2022年12月6日起开始出具。

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办理的2023年鉴定书, 约定完成时间统一为5个工作日,有追加试验情况产生可能导致鉴定周期延长。

2023年1月3日起,鉴定书完成时间暂定为3个工作日,鉴定周期可能会根据业务情况做适当调整,有追加试验情况产生可能导致鉴定周期延长。

2023年度鉴定书暂不提供加急服务。

2022年鉴定书完成时间不发生改变,有追加试验情况产生可能导致鉴定周期延长。

3、邮寄须知

建议您在邮寄2022年(当年)鉴定样品时,在快递外包装增加“2022年”的醒目贴示,以便更好的分配管理样品。

4、特别提醒:

申请锂电池类货物的鉴定书,需提供上化院出具的UN38.3试验概要。如申请前尚未取得,可使用被认可的UN38.3检测报告申请UN38.3试验概要,同时申请鉴定书。如果鉴定书中有不止一种类型的锂电池,需分别提供相对应的UN38.3试验概要信息。

请您务必规范填写样品名称,各名称中间尽量不要使用过多空格作为间隔,可使用分号等标点符号,以免鉴定书名称出现显示错误影响使用。

电池单独运输,样品名称要求:电池名称+型号+电压+容量/能量。

例:锂离子电池 BL-5C 3.7V 1000mAh 3.7Wh。

设备类运输,样品名称要求:设备名称+型号+(内置/内含+电池信息)。

例:手机2100 (内含锂离子电池 BL-5C 3.7V 1000mAh 3.7Wh)。

     
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,我们将继续努力,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回报大家!